桂东南的博白农民,自愿出一半资金建设通村公路;钦北区塘败村将集体林木收入的30万元全部用于建设通村水泥路。如今的八桂大地,农村公路建设再也不是交通部门“单打独斗”。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千村公路通畅工程”以来,以落实目标责任和公共财政杠杆撬动社会筑路热情,燃起百姓们致富的希望,也给了农村与城市一道实现全面小康的可能。
多方合力 热情迸发
在有一万多个村庄的广西,到2011年年底仍有近4700个建制村不通沥青(水泥)路,通畅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农民出行一直都是难题。自治区把“千村公路通畅工程”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2012年投资30亿元以上,让上千个村庄通上沥青(水泥)路,“十二五”末实现村村通沥青(水泥)路。
2012年年初,广西交通部门与各市政府签订交通建设责任书,通过落实目标责任和公共财政杠杆撬动等办法,将农村公路建设变为多层级、多部门、多单位、全社会通力合作的集体行动。
率先实现村村通水泥路的贵港市港南区,明确各村修水泥路要先负责组织路基、涵洞施工和征地拆迁工作,负责按每公里五万至六万元标准筹集路面建设资金。八塘镇振新村村干部带头集资,不到20天就筹得41万元;湛江镇同安村村民温伟钦为修村路捐资10万元。
2012年,广西建设通村沥青(水泥)路5610公里,使通沥青(水泥)路的建制村比例从67.3%提高到74.3%。
因地制宜 有路必养
建是基础,养是保证,只建不养很难畅通。广西上下树立了“有路必养,管必到位”的理念,开展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力争2014年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
各地区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养路方式。桂林市率先推行农村公路标准化管理责任制。凌云县实施“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体制,每月检查,每季评估,半年考核,年终评比,兑现奖罚和补助,并推行“门前包养制”,使农村公路列养率很快由65%提高到98.4%,通村硬化公路不仅“路面平、晴雨通”,而且基本达到干线公路所要求的“畅、洁、绿、美”标准。
贺州市创新投入机制,引导村干部成立公路养护和环卫、森林防火、公益林巡查管护督管组,将管养与绿化并重,让80%的村路成了畅美通途。玉林市大胆改革,有六个县(市、区)成立了养护工程公司。
同步规划 行有所乘
同时,广西还千方百计让修好的路通车富民,让农民“行有所乘”。
新年伊始,巴马瑶族自治县的农民们走上了水泥路,每个村都通了公交车,山里农民也像城市人一样拥有了公交车月票和学生卡,走出深山变得如此简单。
巴马瑶族自治县按照“定线路、定班次、定时间、定票价、定站点”的营运模式,实行公司化管理,发展农村营运客车189辆、城乡公交车51辆,形成了农村客运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发展格局。
广西将客运站(亭)建设与农村公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实现“路、站、运”一体化协调发展。交通部门采取多元方式,鼓励社会各方参与投资建设农村客运站,不断探索和完善农村客运专线经营模式,积极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和“一片一公司”的公司化改造;支持客运企业开通农村班线,逐步向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