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促进100个城市综合体健康发展2013年工作方案》。《方案》指出,通过百个城市综合体示范带动,全省城市综合体将拉动城镇化率提升3个百分点左右。年内,将重点建设22个城市综合体。
《方案》指出,此次城市综合体发展将分层推进,其中,贵阳市、贵安新区以及遵义市、六盘水市城区的城市综合体建设将作为重中之重,被列为第一层级。其他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区为第二层级,经济强县为第三层级,一般县及具备条件的小城镇则为第四层级。
不同层级的城市综合体在建筑面积上有所不同,原则上第一层级15万平方米以上,第二层级10万平方米以上,第三层级5万平方米以上,第四层级5万平方米左右。
《方案》提出,城市综合体要体现山区城市特点、民族文化特色、生态文明特征。每个城市综合体在规划设计中至少应用3个以上山地和民族文化元素符号,从而提升城市可阅读性和可识别性。此外,城市综合体还将按照商贸、居住、会展、旅游、文化等方面进行功能区分,实现城市综合体的错位发展。
根据《方案》,100个城市综合体建设将分步实施,2013年重点建设22个城市综合体,并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网络实时监控,提高项目监管水平。
据了解,100个城市综合体及周边基础设施项目将吸纳建筑业从业人员9.6万人左右,提供农民工就业岗位8.4万个左右。今年的22个试点项目建成后,预计将新增城镇就业岗位9万个左右。
此外,我省将以省级专家为主,兼顾市(州)专家,建立综合专家库。同时邀请国内相关专家为顾问,加大对城市综合体规划建设的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