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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与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加快贵州水运发展共建协议修订工作已完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24  浏览次数:37
核心提示:  3月13日,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水系规划办负责人彭东方一行三人,受局长唐冠军的委托,专程到贵阳就《长江航务管理局与

  3月13日,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水系规划办负责人彭东方一行三人,受局长唐冠军的委托,专程到贵阳就《长江航务管理局与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贵州水运发展共建协议》内容进行进一步磋商,贵州省航务管理局副局长李万松受韩剑波副厅长委托对长江航务管理局来宾不辞辛劳前来贵州表示欢迎和谢意,并与局规划、航道、航务管理等科室负责人一道就共建协议的内容进行深入座谈磋商,并取得满意成果。双方表示将座谈达成的一致意见分别向领导汇报,经双方领导审定后,将择时签订协议。
  这次双方的座谈是落实2012年9月7日,长江航务管理局局长唐冠军率组专程到贵州与贵州省交通运输厅领导陈志刚、韩剑波及省航务管理局领导等座谈时商定的把贵州水运纳入全国水运体系统一规划,支持和帮助贵州水运发展,进一步提升贵州水运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拟订加快贵州水运发展共建协议的会议精神,细化协议内容。协议拟订双方将建立工作沟通机制联合成立贵州省长江水系航运发展协调领导小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会议形式研究协调解决贵州省长江水系航运发展的重大问题。推进贵州省长江水系重要航道开发建设、共同培育水运市场、共同推进船型标准化、共同推进航运信息化建设、共同推进人才培养与交流。
  贵州河流分属长江、珠江两大水系,其中长江水系部分占贵州省总面积的65.7%,贵州省的乌江、赤水河、清水江等重要通航河流属长江水系,目前除赤水河外,乌江、清水江受水电闸坝碍航制约,水运只能区间运输,水运的优势和潜能未能和到充分利用和发挥。
  当前贵州水运发展机遇叠加,左右逢源。2012年国发2 号对贵州内河水运发展提出了, “积极发展水路运输,规划研究打通西南地区连接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水运通道”的明确目标要求;2011年国发2 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意见》将内河水运发展列入国家战略,交通运输部《关于合力推进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的若干意见》,长江水运发展进入黄金机遇期,长江航务管理局提出了“深下游、畅中游、延上游、通支流”的目标,这为贵州省加快赤水河、乌江、清水江等长江省际重要支流航道开发与建设找到力量支撑,双方一拍即合,共同做好干支水运发展大文章。 (世荣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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