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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闭花溪大道沿线汽车市场加强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23  浏览次数:20
核心提示:近来,花溪大道沿线的汽车销售、工程机械、汽配汽饰、水泥经营等活动,存在占道经营、阻碍交通、污染严重、卫生脏乱差等问题,严

近来,花溪大道沿线的汽车销售、工程机械、汽配汽饰、水泥经营等活动,存在占道经营、阻碍交通、污染严重、卫生脏乱差等问题,严重影响城市形象,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相适应。

为把花溪大道打造成为贵阳市的景观路、生态路,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缓解交通拥堵、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强花溪大道沿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加快推进花溪大道市场带功能调整和市场用地整理详细规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2011〕210号)及2011年6月27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对花溪大道沿线汽车(含汽车配件、工程机械等)市场进行关闭搬迁的公告》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花溪大道沿线汽车销售网点必须于2013年4月26日前关闭搬迁,2013年4月26日后花溪大道沿线汽车销售网点及留守处一律不得继续开展销售、维修及咨询、售后服务等经营活动,逾期不关闭搬迁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二、花溪大道沿线汽车汽配汽饰经营户要与即将建成的贵阳国际汽贸城汽配汽饰市场做好对接准备,待市场建设完成后实施关闭搬迁。

三、花溪大道沿线工程机械市场必须于2013年5月3日前搬迁到属地政府指定的过渡场所进行临时过渡。待政府规划建设的固定市场建成后择机关闭搬迁。

四、花溪大道沿线水泥经营户必须于2013年5月3日前搬迁到属地政府指定的过渡场所进行经营,请相关经营户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五、花溪大道沿线其他经营企业、经营户必须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于2013年4月26日前完成内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贵阳市商务局

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贵阳市城乡规划局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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