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10时30分左右,兴义高速公路管理处晴隆路政执法大队路况巡查时,发现在沪昆高速K2073(高速公路匝道旁)处,有挖掘机在挖掘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用地,路政员立即责令施工人员停止,同时将情况汇报给大队长董学忠。董学忠赶到现场,经了解,原来此处是普安县盘水镇人民政府移民安置规划建筑区,施工部门是盘水镇政府。董学忠立即联系施工部门,并告知他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50米内不能修建建筑物,镇政府表示立即停止施工,并就此次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召开会议。
4月24日9时30分,兴义高管处路政科、晴隆路政大队、普安高速交警中队、普安桥梁隧道所等六家单位代表参会。会议由普安交通局局长戴洪涛主持,各参会代表经实地勘察,一致认为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用地内施工可能造成以下安全隐患。
一、 施工产生的泥土堆放在高速公路边沟旁,汛期来临,泥土被冲到路面上,影响路容路貌,且容易导致边沟堵塞,威胁运输安全。
二、 堆放在匝道旁的泥土影响行车安全视距。
三、 匝道旁的边坡被挖空,影响高速路的牢固性,对执勤的高速交警和过往车辆造成安全威胁。
经协商,盘水镇人民政府表示立即停止施工,并对之前造成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正在召开会议

各单位代表进行实地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