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近日批复,同意清镇至织金、织金至纳雍、余庆至凯里、凯里至羊甲、三穗至黎平、六盘水至六枝、遵义北环檬梓桥至乐理段、遵义至毕节公路联络线朱昌至东关段、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联络线惠水至断杉段九条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根据批复,清镇至织金高速公路、织金至纳雍高速公路、遵义至毕节公路联络线朱昌至东关段收费期限暂定为20年,自2014年12月20日起,至2034年12月19日止;余庆至凯里高速公路、凯里至羊甲高速公路、三穗至黎平高速公路、六盘水至六枝高速公路、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联络线惠水至断杉段收费期限暂定为30年,自2014年12月20日起,至2044年12月19日止。收费期限暂定为30年,自2014年12月20日起,至2044年12月19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
批复规定,收费工作由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收费单位须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并亮证收费。批复要求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要切实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收费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确保收费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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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镇至织金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红枫湖A、红枫湖B、犁倭、齐伯、马场、普翁、织金洞南、织金8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2、织金至纳雍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以那、老凹坝、纳雍、龙场4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3、余庆至凯里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牛大场、凯里黄平机场、黄平北、黄平南、重安、凯里北6个匝道收费站及余庆、施秉2个临时主线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4、凯里至羊甲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凯里南、大寨、兴仁、丹寨4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5、三穗至黎平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三穗南、瓦寨、桐林、款场、天柱、高酿、锦屏、敦寨、新化9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6、六盘水至六枝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滥坝、陡箐、新场、岩脚、六枝西5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7、遵义北环(檬梓桥至乐理段)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海龙、乐理2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8、遵义至毕节公路联络线朱昌至东关段: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朱昌、东关、双水3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9、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联络线惠水至断杉段: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惠水南、断杉2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