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强制性地方标准《公路护栏设置规范》,于2012年6月14日经市质检局批准发布,将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了公路路基护栏、桥梁护栏及护栏过渡段的设置要求,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的护栏设置。
标准要求高于国家标准
公路护栏是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的重要设施,选取有效的护栏型式和防撞等级能够阻止失控车辆冲出路外或进入对向车道,减少重大交通恶性事故的发生。
目前我国已颁布的相关标准是针对全国公路状况提出的。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是全国的交通中枢,公路运输繁忙,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社会影响极大。因此,交通部门责无旁贷地提出,关于公路护栏方面的行业标准要因地制宜,提高准入标准,特别是重点路段、地区的设备设施要有针对性地提高防护要求,减少甚至避免二次事故或二次伤害的发生概率。因此在编制初期,交通部门就以高标准、高要求作为起草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适用于北京地方特点的公路护栏设置规范,部分要求高于国家标准要求,在更高的起点上保障首都交通安全、顺畅。
北京市《公路护栏设置规范》根据北京市公路网的功能特点,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和成果,进一步细化需要在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基础上提升护栏等级的危险点段内容及其提升水平,对降低交通事故伤害、保障交通安全将起到重要作用。
明确重点多方调研编标准
标准的制定进行了大量前期调研,针对北京市各等级公路护栏的应用现状、实际交通运行状况、重点路段交通事故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对现有公路护栏的适应性进行评价,明确标准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及本标准的编制框架。
在编制过程中突出了系统性、安全性、经济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兼容性。编制组多次征求各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包括交通运输部、市交委、规划委、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质监局等相关委办局,以及北京市主要公路设计、建设、管理单位等各相关方面技术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相继召开了由公路建设与管理单位和相关专家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深入讨论,归纳国内外相关标准,确定本标准主要章节内容,并2011年12月7日通过了专家论证会。
2012年4月26日本标准通过了由公路交通安全、建设管理、设计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审查会,并于2012年6月14日经市质检局批准发布。
以人为本 安全至上是基础
《公路护栏设置规范》编制的原则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的理念,从保护公路使用者安全的角度出发,根据北京市公路网的功能特点,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和标准规范成果,进一步推敲、细化需要在国标的基础上提升护栏等级的危险点段内容及其提升水平,系统规定不同路段的护栏设置级别及形式,让标准条文更具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从而使防撞护栏在降低事故严重度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以促进北京市公路交通安全水平的提升。
本标准规定了公路路基护栏、桥梁护栏及护栏过渡段的设置要求,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的护栏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