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方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办公用房建设工程(二次)(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发改投资【2013】3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方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包括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相关配套服务等)
3.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18559平方米,其中:审判法庭14879平方米(迁建3500平方米,新建948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1899平方米。建设内容为:立案用房、审判用房、执行用房、信访接待用房、审判配套用房、审判信息管理用房、诉讼档案用房、司法警察警务用房、辅助用房及地下停车场等。达到基层人民法院一类审判庭法庭相应标准)。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680平方米。
招标范围:本次设计招标包括项目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及相关服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条件。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3 月 14 日至 2013 年 3 月 20 日,每日上午 9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持委托授权书、本人专职交易员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报名,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黔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3 年 3 月 14 日至 2013 年 3 月 20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 :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00 时,在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 年 月 日 时,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建设厅网站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或贵州商报)上发布。
9.其它
以上“5.申请报名”条款修改为:1.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报名;2.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黔从业资质核验手续原件;3.报名时验原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4、本项目须同时在网上报名,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CA在该系统内报名,并于报名开始至报名截止后24小时之内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资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方县人民法院
地 址:大方县奢香大道北段
联系人:杨朝卉
电 话:0857-5251012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北京路225号
联 系 人:汪东风、张浩
电 话:0851—6825638、6825628
资质证书有效期:2013年8月5日
2013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