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HTC-GC-2013-07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长坝乡中心至龙泉、源村乡岩底至张家湾等二条通村油路工程(BT模式)(项目名称)已由毕节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毕市交复[2013]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沙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金沙县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金沙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沙县境内;
2.2建设规模:路线全长18.589千米;
2.3计划工期:27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5回购期:投资人以金沙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办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不含桥梁工程时具备路基及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2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502万元的注册资本,且投标人可用于本项目的自有资金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 40% 。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 18日至2013年3月 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 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交通造价信息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沙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金沙县城关镇东南环线 地址:贵阳市金阳新区北京西路世纪金源商务中心2号楼4层
邮政编码:551800 邮政编码:550022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0857-7384007 电话:15599187710
传 真: 传真:0851-4582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