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贵州省赤水至望谟高速公路白腊坎至黔西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按照经营性公路采用BOT方式建设。招标人为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中“五纵”赤水至望谟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起与遵义县泮水镇稻场坝处,与《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中“二横”遵义~毕节高速公路通过T型枢纽互通相接,通过遵毕高速公路共线至白腊坎枢纽,与仁怀~白腊坎高速公路错位相接;终点位于黔西县韩家店,设置十字枢纽互通与待建息黔高速相连接。
本项目路线全长56.351公里、估算总投资55.29亿元,技术标准为: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米。
全线共有桥梁14625米/42座,特大桥595米/1座、大桥13950米/40座,中桥80米/1座,项目桥梁占路线全长的25.95%。共有涵洞87道;
全线共设隧道6464米/6座,隧道长度占路线全长的11.47%。其中,长隧道4598米/2座,中隧道1248米/2座,短隧道618米/2座;
项目共设互通式立体交叉7处,有枢纽互通2处。互通连接线长6.8公里。项目沿线共设分离式立交35处,除去桥梁兼作分离式的,实际建设13处。全线设通道59道,管理分中心1处,匝道收费站5处。
本项目计划2014年开工,建设工期3年。
本项目的收费期最长不超过30年。
2.2招标范围及项目进展
本次招标范围为贵州省赤水至望谟高速公路白腊坎至黔西段的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贵州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 优惠政策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第〔2013〕3699号》文件的规定,政府将对本项目予以投资补助。在项目建设期内,政府对投资人为本项目设立的建设、经营管理企业(即项目公司)提供投资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发展改革部门对本项目核准批复中的项目总投资估算的15%,具体补助比例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补助资金由项目公司专用于本项目。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
(3) 2012年末总资产35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2012年末净资产14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
(4) 公司存续期满三年的公司最近连续3年每年均为盈利,公司存续期满不足3年的公司,自注册期至今的年度内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2012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 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25 %;
(6)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4.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4.1款的第(1)、(4)、(6)项的要求;
(2) 注册资本(以联合体牵头人的注册资本为准)满足4.1款的第(2)项的要求;
(3) 联合体各成员总体能力(各项指标以联合体各成员合计金额为准)满足4.1款的第(3)项的要求;
(4) 联合体各成员总体投资融资能力(净资产以联合体各成员合计金额为准)满足4.1款的第(5)项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成员的净资产应大于其出资额度(即投资估算的25%乘以其出资比例);
(5)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6) 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 月 3 日至 2014 年 1 月 10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均指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建设大厦西楼12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每套售价人民币4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3 月 13 日1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00 时0分至 10:00时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嘉华酒店(贵阳市延安西路111号)四楼会议室 。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主页(www.qjt.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西路111号
邮 编:550003
电 话:(0851)5992159
传 真:(0851)5992274
联 系 人:冯先生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建设大厦西楼12层
邮 编:550003
电 话:18201043821
传 真:(0851)5360320
联 系 人:杨小姐